本報訊 記者張維 據不完全統計,截至目前,自2013年3月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《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》,明確開展直接登記以來,全國直接登記的社會組織約3萬個,占同期登記的社會組織40%以上。
  為落實直接登記,民政部正在積極協調國務院法制辦修訂出台《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》等行政法規,制定《四類直接登記社會組織認定標準》和《全國性社會組織直接登記暫行辦法》,並積極推動地方開展直接登記。
  下一步,民政部將採取分類指導、分步實施、分級推動的方式,推動直接登記工作的發展。“對國家迫切需要的,對社會和人民群眾有益的社會組織,優先予以直接登記。”顧朝曦說。
  (原標題:全國直接登記社會組織約三萬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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