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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雖自首 未輕罰
  王正的行為雖有自首情節,但因本次車禍造成的損害特別巨大,情節特別惡劣,不足以從輕處罰。
  去年12月8日,成自瀘高速公路發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,一輛罐車連續碰撞前方多輛汽車,7人憾別親人,23人受傷,16車損毀。昨日,該案在眉山市仁壽縣法院一審開庭。經過合議庭審議,王正構成交通肇事罪,有自首情節,但情節惡劣,不足以從輕處罰。法庭判處王正交通肇事罪成立,判處有期徒刑7年。被告人王正當庭表示,不會上訴。
  家屬

  希望早日拿到賠償
  上午9時許,車禍中部分死者家屬及傷者來到法院。談及車禍中去世的兒子陳某康,78歲的父親、77歲的母親老淚縱橫,他們稱兒子是全家人的支柱。事發後,除了拿到5萬元的喪葬費外,其餘賠償都還未拿到。對於判決結果,死者家屬張女士表示不滿意,她稱就算是判20年,也覺得不滿意。不過,事情都已經這樣了,如今他們最希望的,還是能早日拿到賠償。
  昨日上午,庭審僅就被告人王正的刑事部分進行審理,其他引申案件將在改日開庭審理。
  王正妻子

  沒當面向家屬致歉 她說“我不敢”
  到庭的,還有王正妻子李萬香及其家人。“幾個月都沒有見到他了。”李萬香說,她4點半就起床了,從老家資中趕往仁壽。7點就到了法院門口,這一趟她帶上了孫子。不過,因未成年人不能進入法庭,孫子還是沒有見著爺爺。
  庭審中,被告人王正妻子李萬香選擇了坐在靠窗的角落處,對於媒體鏡頭均進行迴避。見到王正被帶進法庭時,她望瞭望王正,之後皺了皺眉頭。李萬香告訴成都商報記者,這幾個月來,王正變化很大,人瘦了,精神狀態也不好。
  此前採訪中,李萬香曾說如碰見死者家屬,會給他們說對不起。不過,昨日她卻沒有這樣做,反倒一直保持著與死者家屬的距離,更沒有道歉。就連宣判前的休庭時間,她也悄悄地走到樓梯口,離死者家屬很遠。
  “我不敢(去道歉)……”李萬香說,死者家屬太多,害怕他們情緒激動。
  爭議焦點

  判刑7年 是輕是重?
  庭審現場,辯護律師北京盈科(成都)律師事務所廖行律師、寇翼律師作為王正的辯護人。在辯護環節中,公訴人、辯護人就部分問題進行了辯護。
  焦點一:雖然自首,但未輕罰
  寇翼稱,王正主動投案,如實供述自己犯罪事實,屬於自首,可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。
  公訴人說,王正的行為雖有自首情節,但因本次車禍造成的損害特別巨大,情節特別惡劣,不足以從輕處罰。刑法規定是可以從輕處罰,但不是應該。
  焦點二:7年是否判得太輕?
  判決結束後,有網友認為7年判罰太輕。廖行認為,王正駕駛的車輛因超載以及其駕駛車輛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原因,造成了這起車禍,他沒有衝撞車輛和行人的主觀故意。根據法律規定,這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構成條件,且在3~7年的量刑幅度內。
  焦點三:雖有供述,但無酒駕證據
  仁壽縣檢察院介紹,針對之前報道的王正酒駕,系王正在自述時所講,除此之外並無其他證據顯示其有酒駕行為。因無證據,故而檢方在提起公訴時期涉嫌的罪名並沒有酒駕這一項。同時,廖行認為,對王正的血液檢測報告顯示,其血液中沒有乙醇含量。
  對話王正
  對不起死傷者 不打算上訴
  回顧:剎車踩不住,躲起來是怕挨打
  記者:在事發後,你和你兒子躲了兩個多小時,經歷了怎麼樣的心情?
  王正:我們在路上跑的時候,看見許多駕駛員躺在路上,摔得很重,就拉著兒子躲起來,我不是逃逸,我跑就是想把這關給過了,然後去自首。當時主要是怕挨打。逃也逃不過,逃也沒用。
  記者:能否說說當時案發的情況?
  王正:當時我開車從轉彎處下來,下坡速度比較快,(肇事車輛為蒸汽剎車)氣管又不好,我看見前面出交通事故了,應急車道有個警車停著,我心裡想,前面出交通事故了,我開始踩剎車,踩了兩三次都踩不到,然後就出事了。
  哭訴:家裡還有80多歲的老母親
  記者:對這次開庭你有什麼想法沒有?
  王正:我良心對不起死傷者。對不起他們,希望他們能諒解我。我也上有老下有小,出來也是為了掙錢,是公司要求我們這樣做(超載)。我知道這樣(超載)是違法的,但是公司要求我們這樣做。
  記者:對於宣判的結果呢?會不會上訴?
  王正:我做好了心理準備,慢慢改造,不上訴。
  記者:家裡還有哪些人?
  王正:家裡還有母親、老婆、兒子兒媳和孫子。
  記者:事發那一刻還記得嗎?在看守所里回憶過那個畫面嗎?什麼感受?
  王正:還記得清楚,在看守所也回憶過,當時自己心裡也很難受,想回頭也沒有用了。我家還有80多歲的老母親,我也看不見……(大哭)
  粟政 莫秀娟 成都商報記者 蔣麟 李惠
  攝影記者 劉海韻
  眉山新聞熱線:13679656000
(原標題:司機供述喝酒 證據不足未認定)
(編輯:SN06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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